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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修学支援新制度

高等教育修学支援新制度

※这个制度不适用于留学生和研究生。

根据《关于大学等修学支援的法律》的制度,是对居民税非课税家庭及同等家庭的本科生(留学生除外),通过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补助奖学金和大学的入学金、学费减免的支援制度。
被采用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补助奖学生的本科生,根据补助奖学金的支援分类(第I~IV分类),入学金和学费可以免除全额、2/3的金额、1/3的金额、1/4的金额。

1.关于高等教育修学支援新制度的对象机关

本校是根据《大学等关于支援修学的法律》的修学支援的对象机构。

2.关于高等教育修学支援新制度的对象机关

关于高等教育的修学支援新制度的支援额(参照下图)

区分 奖学金(月额) 学费减免额
在家里上学 在家外上学
第I区分 29200日元(33330日元) 66700日元 全额(3分之3)
第II区分 19500日元(22200日元) 44500日元 三分之二
第III区分 9800日元(11100日元) 22300日元 三分之一
第IV区分(多子家庭) 7,300日元(8,400日元) 16700日元 四分之一

3.关于高等教育修学支援新制度的对象者

符合以下(1)家计相关基准、(2)学业成绩等相关基准的人员为支援对象。

(1)家庭生计相关标准

是否成为居民税非课税家庭及同等家庭的学生支援对象,请在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升学资金模拟器”确认。
升学资金模拟器
可以大致调查自己是否成为对象。

(2)学业成绩等相关标准

学业成绩等相关标准如下。
但是,即使符合该基准的情况下,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等在合格认定的学业成绩基准中属于“废止”的情况下,也不属于支付对象。

申请者年度 学业成绩等相关标准
1年次 符合以下1~3中任意一项
 ①高中等的评定平均值在3.5以上,或者入学者选拔考试的成绩在
  属于入学者前1/2的范围
 ②高中毕业程度认定考试合格者
 ③将来,有在社会上自立,有着活跃的目标学习欲望等,这就是学修
  可通过计划书等进行确认
2年以上 符合以下1、2中任意一项
 ①GPA所在学科中属于前1/2的范围
 ②取得的学分在标准修得学分以上,并且,将来在社会上自立、活跃的目标
  根据学习计划书可以确认有学习欲望。
 ※作为录取基准的GPA,取得学分数都是“从入学开始到上年度(上一学年)末的累计”
  来判断。
 ※对于不超过标准单位数,认为是灾害、伤病及其他不得已的事由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修得学分数不满标准学分数,也要有学习欲望。
  如果能确认的话,就满足这个标准了。

4.关于申请手续

申请请出席大学召开的说明会并领取申请文件等,并在指定日期之前提交申请文件等。关于各说明会,会在大学的主页以及学生支援科的公告板上通知,请定期确认。

5.申请后的日程表※关于1(例:4月申请时)

6.样式一览(请下载使用)

  1. 格式1关于减免学费等对象认定的申请书
  2. 格式2关于继续减免学费对象认定的申请书
  3. 样式7国籍·在留资格的变更申请书
  4. 格式8维持生计者的变更申请书
  5. 格式9-1支援停止申请书
  6. 格式9-2停止解除(恢复支援)的申请书
  7. 学修计划书
  8. 学费分缴等申请书

7.其他

关于制度的详情,请在文部科学省特设的主页上确认。

文部科学省特设HP
“为想学的心情加油”
(可以确认整个制度的概要。)

关于分期缴纳和延期征收的申请

申请资格对象

难以在学费缴纳期限之前缴纳学费的人

申请受理期间

申请手续

请在财会科窗口申请受理期间领取“学费分纳等申请书”并申请。

关于减免的咨询

学务部学生支援科
TEL: 083-252-0289

关于学费缴纳的咨询

总务部财会科
TEL: 083-252-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