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活支援
保险制度
学生教育研究灾害伤害保险
该保险是针对学生的补偿救济制度,对于讲义等正课中以及学校活动中的意外灾害事故、课外活动中、上学中以及校内休息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伤害,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情况下,将支付医疗保险金、后遗症保险金等(国内和海外都对象)。入学时全员都加入了。但是,加入时的保险期间是最短的在校期间,休学或留级时,请务必在学生支援科办理手续。另外,“学生教育研究灾害伤害保险的书签”记载了关于保险合同的重要事项,请务必阅读并保存。
在该事故中受伤的情况下,请立即向学生支援科申请。
医疗保险金支付对象的情况
活动内容 | 治疗天数(※) | 支付保险金 | 住院加算费 |
---|---|---|---|
正课中 学校活动中 |
1天以上 | 3,000日元~ | 住院1天 4,000日元 (以180天为限) |
上学中、在学校设施内的期间(课外活动中除外) | 4天以上 | 6,000日元~ | |
在学校设施内外向大学申报的课外活动中 | 14天以上 | 30,000日元~ |
- 治疗天数是指,从受伤开始治疗之日起“医生认为必要的治疗完成之日”之间的实际治疗天数(实际住院或住院的天数)。
学研灾附带赔偿责任保险
该保险对在国内外学生在正课、学校活动及其往返时,因他人受伤或损坏他人财物而承担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将支付保险金。2012年度入学生入学时全员加入。详情请咨询学生支援科。
保险金支付对象的情况
活动内容 | 事故内容 | 支付保险金 |
---|---|---|
正课中 学校活动中(有需要作为学校活动办理批准手续的) |
适用于学研灾附带赔偿责任保险的课外活动,是指根据大学规则的规定手续,作为以实习或志愿者活动的实施为目的的组织而获得批准的校内学生团体进行的实习或志愿者活动。社团活动不属于对象。
关于保险的咨询
学务部学生支援科
TEL:083-252-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