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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提高教师培养相关教育质量的措施。
教育职员许可法施行规则第22条之6
6.关于提高教师培养相关教育质量的措施。
在本校,从1年级到3年级,在参加教育实习之前,为了充分且系统地进行学校现场的体验性的学习,准备了各种各样的程序。例如,在一系列的“教职志愿者实习”中,学生们在接受了事前指导的基础上,在学校现场体验各种实习,之后进行回顾。在实习场所,根据各实习的目的和该学生的学习指导,对教科书指导和学生指导等学校教育整体进行观察,从事教师的支持和对儿童学生的支援。因此,关于教职的意义、教师的作用、职务内容等事项,从学生的角度向教师的角度转变,明确自己在教育实习方面的课题。因此,为了接近自己作为目标的理想教师形象,我会努力自我探究提高和改善的方法。
另外,为了将基于以上体验性项目的学习与学习教育基础理论的授课科目相结合,使其有意义,本校从1年开始活用履修病历。为了让学生自己掌握学习的履历和成果,设计到教育实习为止的自己的学习而下功夫。
并且,在教育实习事前指导中,关于是否掌握作为实习生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我评价,为了不以简单的姿态参加教育实习,也进行了学生的意思的确认。